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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环保法先声夺人 印刷企业需严阵以待

时间:2014-07-02 点击:552次

 

    日前,环境保护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合计罚款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上榜。

    不要以为环保只打天边的“大老虎”,不拍我们身边的“小苍蝇”。6月18日,苍南县首例污染环境案开庭,某电镀厂老板林某因直接排放工业废水、造成周边河流重金属超标15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罚金3万元。而在该厂仅做工数日的工人易某,获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这一被称为苍南首例污染环境案的处罚依据何在?去年6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形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14种“严重污染环境”的入刑标准,其中一条规定,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过国家标准3倍以上,即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同样根据这一新规定,前段时间苍南环保部门约谈了辖区内的凸版制版企业,告知他们如若私自排放污水,可能会触刑坐牢。这一“杀手锏”顿时让凸版制版业主噤若寒蝉,先后停止生产,致使烫金版、液压版和压纹版全线断供,让忙着赶货的印刷包装企业措手不及。

    相对而言,印刷企业则环保许多。印刷企业所采取的工艺、原材料和耗材基本上符合环保标准要求。胶印和卷筒印刷的工艺非常环保,像UV印刷,根本没有voc排放,可以说,绝大多数印刷企业属于低污染的环保企业。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印刷企业可以高枕无忧。2013年底,由于接到某单位投诉,龙港环保所对五小周边的八家企业进行了查处,认为他们没有进行环评审批,要求停止生产,并处以数万元不等的罚金。我们知道,苍南甚至全国的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没有环评手续的。这个紧箍咒一念,企业都受不了。

    这些案例可以视为2015年元旦即将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先声,我们应早为之准备。据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全县还有将近一半的印刷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他们之中的大部分还是租住在居民区生产。有的企业在城区的厂房甚至早于居民区建设,后来随着人烟蕃息,才形成今日“人包厂”的格局。居民环保意识的加强,给城区企业造成了相当大的压力,虽然他们已经小心翼翼地处理左邻右里的关系,但往往树欲静而风不止。

    从2012年起,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已经停止在城区商住房下面审批印刷企业,2013年,停止了城区印刷企业在商住楼的地址变更,要变更,对不起,请到厂房去。这一举措的目的,就是想把企业请出城去。

    但即便如此,企业还是想要固守城区。原因不外有三,一是因为几十年下来,大家都做业务客的加工生意,城区交通便利,客人来往方便;二是城区配套齐全,无论厂家还是业务客,在城区都有其习惯的“生态环境”;三是厂房昂贵,实力较弱的企业无法购买。

    要解决当前已经存在或许今后将密集爆发的环保问题,还是要把城区的印刷企业移出来。最有效的解决方法莫过于政府或者行业协会主导建设标准厂房,以成本价供应给企业。选址要依靠现有的印刷园区,比如世纪大道新雅曙光工业园南侧,而不是偏远的新城。既要让企业买得起,更要让企业愿意去。这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可惜一直都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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