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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业登记费:(1)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按注册资金的0.8‰,注册资
金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再收取。(2)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300元/户。(3)筹建企业:50元/户。2、变更登记费:(1)企业法人及
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100元/户。(2)增加注册资金(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与
企业原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之和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
过部分按0.4‰,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再收取。(3)补(换)证照50元/份;领取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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